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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瑕疵担保义务

什么是瑕疵担保义务

2023-02-07 394
普法内容
瑕疵担保责任,是担保责任中的一种,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传统的瑕疵担保理论包括权利瑕疵和物之瑕疵,二者构成了完整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 瑕疵担保生效条件如下: 1、担保的物品是有瑕疵的,才能够生效。物品的瑕疵主要有两种,一个是物品本身就存在问题,完全与描叙不符,根本无法使用;一个是不符合购买方的意愿,对方对这物品的认同度大大减少,觉得物不值价,这两种都算是物品有瑕疵。 2、物品瑕疵担保生效时间是有限制的。一般来说,瑕疵担保并不是一辈子生效的,有约定的话,按照约定的时间期限来,在这个期限内都由卖方来承担担保责任,而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物品买卖在转移给买方的时候,风险就自动转移给了买方,由买方来承担风险了。 3、瑕疵担保责任还要看是否有重大过失。在判定瑕疵担保责任的时候,也是要通过买卖两方的行为,来判定其是否有重大过失,如果有,那么那一方就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比如说,如果某件商品存在明显的问题而买方因为价格低廉而去购买,那么其后产生的瑕疵问题,责任由买方自己承担;而如果是某件物品保存方式独特,而卖方因为疏忽而没有告知买方,那么产生的瑕疵担保责任,由卖方来承担。 4、发现了瑕疵,买方应该马上告知买方,并要求解决。在发现了购买商品有瑕疵之后,买方就应该尽早的告知卖方,以便对方尽快为之解决瑕疵问题,以免因为拖延的关系,导致丧失向卖方要求解决的权利,当然了,如果是卖方故意隐瞒商品的瑕疵问题,那么没有这一条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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