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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看守所服刑是否可以申请假释,相关规定如下: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他们认真遵守监管法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
人死在看守所,如果是因病死亡看守所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是因看守所的人员违规执法的,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起诉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看守所是否有责任还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依法可以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保释只有等到法院做出审判之后,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
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人员有二类:一是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二是判决生效后,因余刑不满三个月而留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 对于第一类被拘留或逮捕的人员而言,因假释是针对服刑人员的,因其尚步在
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序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
拘留所和看守所其实是两个不同的羁押场所,具体的区分有以下几点: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所受到行政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羁押期间不同,看守所里的
可以的,在看守所的嫌疑人如果判决还没有生效,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首先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其次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在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采取取保候审
可以取保候审。在看守所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案件在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就向公安机关申请。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那么会比侦查阶段更加的困难。第三就是审判阶段。例如证据不足,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