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这样处罚量刑: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可以追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实施本罪行为的,属牵连犯罪,按其处罚原则应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数罪并罚。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按下列标准判刑: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在上级部门强令下实施本罪行为的,则应对上级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只规定了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构成该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该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
如果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了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根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行为人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情节特别严重的
滥用职权罪是由《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根据该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