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假想防卫什么意思
假想防卫什么意思

假想防卫什么意思

2020-10-20 67
普法内容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是假想防卫的特征。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假想防卫假象防卫的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假想防卫假象防卫的特征是什么?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如果他人尚未着手实行不法侵害,行为人预先加以打击,属于“事先防卫”。如甲、乙在激烈争吵之后,甲看见乙扛着锄头朝他家走来,便绕到乙的背后,一石头将其砸伤或

    2020-03-24 139
  • 假想防卫是什么,假想防卫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假想防卫是什么,假想防卫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 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

    2020-02-03 85
  • 正当防卫包括假想防卫吗
    正当防卫包括假想防卫吗

    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因为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必须要求是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2020-09-05 298
专业问答更多>>
  • 假想防卫中的假想防卫是什么?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他人尚未着手实

    2021-04-18 15,340
  • 假想防卫法律意义是什么?

    1、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2023-09-30 15,340
  • 什么是假想防卫,假想防卫的特征有哪些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一、具有如下特

    2022-03-25 15,340
  • 什么是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应负什么刑事责任?如何对假想防卫进行处罚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

    2022-03-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监狱假释是什么意思 01:13
    监狱假释是什么意思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认为其不至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此外,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如果再犯新罪的,

    3,768 15,340
  • 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01:01
    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过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无过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其实属于同一范畴。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无过当防卫,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判定无过当防卫时,也应当遵循防卫中当事人关于防卫目的、方式方法、起因、时间、限度

    2,433 15,340
  • 防卫过当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01:13
    防卫过当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当事人的防卫行为构成防卫过当的,应当按照其具体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具有的特征有以下两点: 1、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 2、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对

    36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