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经验类,不生产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可以不垫付医药费。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垫付的费用由保险
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所以肇事者不想先行垫付是不属于违法
这个就要看事故的具体经过了,首先要看事故责任是不是双方的,这个事故中的双方是没办法确定的,只能是简单的判定,具体还是要交警来划分责任,在责任划分没有明确时,伤者可以自己拿钱看病,肇事的一方也可以适当的垫付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在责任没有划分前
相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事故责任人有责任垫付医疗费用,但该规定没有强制要求,责任人可以在判决下达前不垫付。保险公司也有类似的条款。所以在实践中,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经常互相争对于受害者
首先在出了撞人事故的第一时间,不要心存侥幸逃跑,本来没多大点事,肇事逃逸可就闹大了,先下车询问观察受伤者情况,如需就医,赶紧打电话给120,再给交警和保险公司打电话说明情况,等待救援人员和交警到来的时
报警,由交警事故认定,结合实际伤情确定赔偿。
如果驾驶人过错造成受害人伤亡的,应当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
把人撞了不一定需要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肇事者需要垫付医药费。如果撞了人,不管谁负主要责任,不建议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医院不能因为抢救费用问题,而拒绝或者延迟抢救病人。换句话来
开车撞伤人是否负全责,需要依据交警的责任划分。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车祸所起的作用还有过错的严重程度,从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果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发生车祸的,其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因为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车祸的,根据其
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