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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的六大任务

教育工作的六大任务

2020-10-18 807
普法内容
1.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宏观政策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面临着新形势、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新目标、新要求。教育系统要在认识上找差距,在工作上找短板,在措施上找弱项,在落实上找问题,在安全上找盲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使命意识。要把握大势、胸怀大局结合实际,深刻认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必然性,自觉服从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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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3 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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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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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0 15,340
  • 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

    1、中央教育行政部门,一般称为教育部,是国家一级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分为省、市、县三级,它受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或者业务指导。

    2022-10-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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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如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相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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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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