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商品房被查4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还有效
商品房被查4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还有效

商品房被查4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还有效

2021-04-21 50
普法内容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允许延长。房屋业主可以联名提出续期申请,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价格一般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得超过3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超过40年的商铺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超过40年的商铺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某商店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可以申请续期。只要土地使用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了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产外,政府部门应当予以批准。

    2021-04-28 99
  • 土地使用权为40年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为40年的有哪些

    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2020-01-07 140
  • 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权会不会被国家收回
    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权会不会被国家收回

    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权是否会被国家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1.如果国家没有其他的规划,房屋业主再重新缴土地出让金,相当于续租;2.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

    2020-10-26 76
专业问答更多>>
  •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已满40年需要过户吗?

    土地使用4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2023-12-10 15,340
  • 40年到期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到期

    1、商品房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的,土地使用者应于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2、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的,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收回土地的,应予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

    2023-08-12 15,340
  • 到底商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还是50年啊

    土地用途是“商住办”(即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办公用地),也就是平时所说的综合用地,原来在出让地类未规范前,对于综合用地的年限政府一般折中定为50年,产权证的年限还是应以土地使用证为准,你的因为是店面,

    2022-07-23 15,340
  • 土地使用权50年的商品房产权是70年么?

    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产

    2021-05-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商铺使用权40年到期后怎么办 00:50
    商铺使用权40年到期后怎么办

    商铺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能够重新取得该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只要按照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签订合同缴纳出让金即可。不续期则该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都归国家无偿取得,

    8,935 15,340
  •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啥 01:47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

    1,658 15,340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01:07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2,688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