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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债务。投资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
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主要是债务承担责任不同。具体参考如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债务承担责任的不同,是区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关键性差异。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有
个人(私营)独资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法律活动,法人未成立的,或设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债权人
私营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的主体不同,但是私人企业中是包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般的企业不同的是其出资人只有一个,所以在法律责任的分担和权利享有上面也会存在一些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有以下几个。1、投资主体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也只有一人(法人或者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