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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危害主体是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危害主体是

2020-07-18 75
普法内容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包括单位。如果单位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发生火灾事故,属于法条竞合,对犯罪行为人也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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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28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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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02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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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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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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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消防监督制度和公共安全。消防工作是全民同火灾作斗争的事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的安定,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我国对消防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管制,专门制定了《消防法》、《消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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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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