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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传播罪符合减刑情形的可以减刑。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我国刑法对传播性病罪的处罚: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播性病罪是指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因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根据《决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的行为。(一)本罪属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一)传播性病罪的客体要件 传播性病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
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传播淫秽的影片、书籍、音像资料、图片、淫秽的玩具、娱乐用品、生活用品或其他淫秽物品,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且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或者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指的是专门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国家对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