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2020-12-04 132
普法内容
二者都是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区别在于,间接故意是在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采取的态度是放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漠然,认为发生危害结果也无所谓,采取这种放任的态度,漠视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间接故意,而过失犯罪是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是轻信可以避免.在主观上,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间接过失和故意过失的区别是?
    间接过失和故意过失的区别是?

    间接故意与过失的区别主要有: 1、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不同; 2、量刑上不同,间接故意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只有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0-01-04 103
  • 如何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
    如何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

    概念: 1、概念: (1)间接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 (2)过于自信的过失:指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可以避免,从而产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状态。 2、区别: (1)意志因素

    2022-04-11 1,438
  • 怎样区分间接故意与过失
    怎样区分间接故意与过失

    间接故意与过失区别在于: 1、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不同: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是放任的态度,而过失主观上是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 2、量刑也会有所不同。对间接故意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危

    2022-04-15 437
专业问答更多>>
  • 故意的直接与间接的间接有什么区别

    故意有直接与间接之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3-08-25 15,340
  • 问题是怎样区分间接故意与过失的

    在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采取的态度是放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漠然,认为发生危害结果也无所谓,采取这种放任的态度,漠视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间接故意,并没有积极追求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

    2023-01-11 15,340
  • 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过失分别是什么

    ⒈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心理态度; ⒉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

    2022-10-12 15,340
  • 间接故意与过失的区别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间接故意与过失的区别为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不同;量刑上不同,间接故意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只有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3-08-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法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00:59
    刑法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刑法中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具体来说,两者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方面存在差别。 在

    2,024 15,340
  • 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的区别 00:52
    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的区别

    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的区别,一般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直接代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并且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

    3,173 15,340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01:16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分以下三项: 1、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是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2、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人; 3、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

    38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