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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可以将遗产留给儿媳妇。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遗产,可以自由决定将遗产留给任何人。 所以只要立遗嘱人是出于自己意志作出决定的,则将遗产留给儿媳妇的内容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
丈夫父母的遗产继承没有儿媳妇。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对遗产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遗产一般会按照以下的顺序来开始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知,儿媳妇并没有在丈夫父母的
儿媳妇不一定可以从儿子继承所得的遗产中获得相应的份额,如果遗产是被继承人明确指定由儿子继承的财产,那么该遗产就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儿媳妇没有份。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说明只由儿子继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也有相应份额,所以需要分情况。
1、父母的遗产儿媳不一定能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2、在实践中认定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从以下二方面综合考虑:
要看儿媳是否有尽主要赡养义务和婆婆是否有留下遗嘱。 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
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法律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或者共同生活,即提供主要经济来源、劳务方面的主要扶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
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法律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或者共同生活,即提供主要经济来源、劳务方面的主要扶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
一般情况下,儿媳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理由在于《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儿子、女儿都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继承份额是一样的;按照法定继承,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分割遗产时可以少分甚至不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是
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死后父母能够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女儿死亡后,排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但是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上述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