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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股东出资

如何认定股东出资

2022-01-25 283
普法内容
公司成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有多种表现形式: 1、虚假银行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账,骗取验资; 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取验资; 3、出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应对验资,短期内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资金进行经营。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院通常要求股东或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投资已经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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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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