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法上的减刑是什么意思减刑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刑法上的减刑是什么意思减刑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刑法上的减刑是什么意思减刑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2020-03-01 74
普法内容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减刑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减刑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减刑的起始时间如下: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0-05-20 51
  • 减刑适用对象有哪些
    减刑适用对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2022-04-14 363
  • 假释和减刑有什么不同减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假释和减刑有什么不同减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假释和减刑的区别如下: 1.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适用。 2.假释是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后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关的刑期。 减刑的适用

    2020-12-04 104
专业问答更多>>
  • 减刑的适用对象有什么?

    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减刑适用如下:1被判处、或者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

    2022-08-24 15,340
  • 死刑适用减刑是什么意思?

    司法解释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

    2022-07-18 15,340
  • 什么是减刑?不适用减刑对象又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可以减刑,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不存在减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可以限制减刑,并非不能减刑。

    2022-07-30 15,340
  • 什么样才算是适用减刑的对象

    适用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2022-05-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什么 00:55
    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 1、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即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

    748 15,340
  • 死缓适用减刑吗 01:08
    死缓适用减刑吗

    死缓可以适用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

    373 15,340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00:53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56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