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工商所的权限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工商所的权限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工商所的权限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2020-07-22 322
普法内容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第三条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六条工商所的职责包括: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的限度是怎么规定的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的限度是怎么规定的

    从代位权的性质来看,代位权就是对债权的担保,也就是说自债权债务形成之日,债务人就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提供担保,其目的就是为了保全债权,保障债权的实现。从代位权的内容来看,除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以外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代位行使。

    2023-04-10 107
  • 工商经营范围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工商经营范围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工商经营范围变更的流程是:先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根据决议修改章程上的经营范围;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变更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即可。

    2020-04-10 111
  • 商场受伤理赔范围是什么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商场受伤理赔范围是什么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法律,如果商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指宾馆、商场、银行、本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违反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直接或者间接地

    2021-01-04 63
专业问答更多>>
  • 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范围

    目前的这个工商所行政处罚范围,具体是乡镇级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是否有行政处罚权,是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各地规定的不一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7年9月4日第28号公布《工商行政

    2022-08-15 15,340
  • 确定违法所得的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应当予以没收的财产: (1)违法所得:实施犯罪行为取得的财产及其孽息,如贪污、受贿所得等。 (2)涉案其他财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

    2023-06-10 15,340
  • 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是什么?工作年限与工作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

    2022-01-08 15,340
  • 债权的范围和生效条件,债权转让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不得按照债权的性质转让;(2)不得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转让;(3)不得按照法律规定转让。当事人同意非

    2021-12-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申报的期限范围 01:23
    债权申报的期限范围

    债权申报期限指的是同意债权人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是很重要的。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申报债权,则认为放弃债权。债权人要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

    1,050 15,340
  • 债权债务继承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01:21
    债权债务继承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在继承过程中,不仅会涉及遗产的继承,还会涉及债权债务的继承。要确定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首先要就债权债务这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做出区分。对于债务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为限度,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换句话

    768 15,340
  •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01:13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在我国,明确对商业秘密作出规定和保护的法律,主要是2019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那些具有秘密性、商业价值性、保密性的商业信息。具体包括了,企业或者个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商业信息

    1,089 15,340
其他知识产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