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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破产法》对重整计划的批准,采取的是形式审查后确认性批准和实质审查后强制性批准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重整计划已经取得相关表决组的通过,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即裁定予以批准;第二种模式是重整计划不能取得相关表决组
破产债权的表决规则如下:破产债权依法应实行记名表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会议的决议才算通过。
债权人会议不一定所有人都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成员中享有表决权的是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但是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除外。
法律规定的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一般来讲,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对于债权会议表决的事项是享有表决权的。但是也有例外,债权不确定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除非经过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确定了具体债权金额,否则不得行使表决权。 有表决权的人指
会议的组成人员在债权人会议中有表决权,其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职工债权由职工代表债权人进行整体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由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进行表决。职工债权总体为一票,由职工债权代表行使,其他债权
职工会参与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讨论工资支付方案,方案通过后就会按方案来执行。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
如果债务人破产重整,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手段尝试回收债权: 1、如果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追偿,或者通过实现担保物权来回收债权; 2、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实务中,哪个债权人先冻结、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该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相对简单,法律未做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主制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的,由副
根据《公司法》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出以下的规定:公司的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的会议,并且可以对董事会的有关决议事项提出一定的质疑或者建议;当监事会、或者对于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存在异常情况时,可以开展相关的调查;必要的时候,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