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权申报具体包括哪些债权呢?
债权申报具体包括哪些债权呢?

债权申报具体包括哪些债权呢?

2020-07-21 86
普法内容
债权申报具体包括的债权有: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等。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担保包括哪些具体的类型
    债权担保包括哪些具体的类型

    债权担保的类型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具体由哪种方式进行担保,一般是当事人协商确定,当事人进行担保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如果担保的方式是抵押,则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022-01-21 2
  • 申报债权的范围是什么,债权申报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申报债权的范围是什么,债权申报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申报债权的范围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等等。

    2021-02-21 123
  • 债权申报时间的规定都包括哪些
    债权申报时间的规定都包括哪些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未接到通知书的,申报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情形的; (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

    2020-01-20 91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申报包括的债权具体有哪些

    1、债权申报包括的债权有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

    2022-06-25 15,340
  • 债权申报包括了哪些债权,具体是哪些

    在公司法中与主动债权人以及被动债权人相并存的,还有另一大类的债权人,他们是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举凡对员工以及顾客之保护、对环境与生态之保护、对社会资源之节约利用、甚至税收之缴纳,均为社会债权之一部

    2022-08-05 15,340
  •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在公司法中与主动债权人以及被动债权人相并存的,还有另一大类的债权人,他们是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举凡对员工以及顾客之保护、对环境与生态之保护、对社会资源之节约利用、甚至税收之缴纳,均为社会债权之一部

    2022-08-21 15,340
  •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债权申报包括以下债权: 1、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合法有效的债权。

    2022-05-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01:13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

    962 15,340
  • 有效的债权包括哪些 01:05
    有效的债权包括哪些

    债权是一种权利,即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还有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有效的债权包括以下这三种: 第一种、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种、侵权行为

    2,062 15,340
  • 全权代理的权限具体包括哪些 00:55
    全权代理的权限具体包括哪些

    全权代理的权限具体包括: 1、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

    7,137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