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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为行为人有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水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以下水产品的,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的通知》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
《刑法》中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以下列标准立案的: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重量高于五百公斤或价值高于五千元的;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等。
下面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标准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1]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
用电捕鱼属于采用灭绝性手段捕鱼,是法律禁止的捕劳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不允许使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的一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制度。本罪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比如:采用爆炸、放电、放毒等使水产品正常生长、繁殖受到损害的破坏性方法,情节严重,侵犯了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的,就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