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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15个工作日,公民在东莞居住需要办理居住证,是需要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再带上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或者授权社区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一般15个工作日左右才能完成。1、受理单位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信息上传至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认证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工作,并将认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认证
需要15个工作日,公民在东莞居住需要办理居住证,是需要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再带上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或者授权社区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符合条件者在派出所或居(村)委会申办: 1、没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拟在本市暂住三十日以上、年满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7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的时间正常是20个工作日,如要加急,需提前说明,加急约2周。但是每个城市办理居住证多绪的时间都不一样,具体还要咨询相关政府部门。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
暂住证与居住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1、暂住证是用以登记外来流动人口的方式;居住证是指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2、暂住证在非户籍所在地短期居住时可以申请,无明确权利
居住证到期后的60天内,还可以办理延期手续。依据《居住证暂行条列》的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