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有谁
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有谁

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有谁

2020-07-22 95
普法内容
追偿,是指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 即追偿权的对象是故意实施加害行为或对加害行为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故意指的是致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将造成损害,仍希望或放任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追偿的法定对象是谁?
    行政追偿的法定对象是谁?

    行政追偿的对象是公务员。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020-12-20 69
  • 未批捕的国家赔偿对象是否是存在
    未批捕的国家赔偿对象是否是存在

    未批捕国家赔偿的对象一般是不存在的,但如果有错误拘留的,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司法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020-12-01 55
  • 国家赔偿追偿的程序都有什么
    国家赔偿追偿的程序都有什么

    国家赔偿追偿的程序有: (1)立案。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在履行赔偿责任之后,对符合追偿范围的工作人员,应当办理立案手续。 (2)调查。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调查有关司法追偿范围和条件的事实,收集必要的证据。 (3)初步决定。办案人员根据调查收集的

    2020-07-02 127
专业问答更多>>
  • 国家赔偿的对象和范围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一、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人

    2022-07-21 15,340
  • 国家赔偿先赔偿后追责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2022-08-21 15,340
  •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责任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表现即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的职权行为之所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在于他们的职权来自于

    2023-11-06 15,340
  • 我国法律上规定国家赔偿的赔偿对象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简单地说,是指国家为赔偿主体所进行的侵权损害赔偿活动这一概念包含了下列四个要点:

    2022-11-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被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01:15
    不被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国家赔偿,即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时,使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损害,而对其进行的赔偿。国家赔偿应让侵权的国家机关来承担赔偿义务。 不起诉是不能得到国家赔偿的。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因侦查犯罪的需要,相关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的财

    1,426 15,340
  •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01:07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一般有以下的三种方式,具体如下: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

    2,294 15,340
  •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01:31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3,47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