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级别管辖的定义
级别管辖的定义

级别管辖的定义

2020-06-27 199
普法内容
级别管辖的定义是各级审判机构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什么是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的称呼其实是将法院按照纵向进行划分,即级别管辖。在我国级别管辖是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主要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与最高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2020-12-14 188
  • 指定管辖可以突破级别管辖吗
    指定管辖可以突破级别管辖吗

    可以。指定管辖,是对所有管辖的一种例外情况,所以指定管辖是可以突破专属管辖的。根据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0-08-04 389
  •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以及专属管辖区别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以及专属管辖区别

    级别管辖是纵向意义上的,是指具体案件应该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的问题;地域管辖是横向上的,是指具体案件应当由哪一个地域的法院管辖的问题。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够确定一个具体案件的管辖法院。在三大类诉讼中,均需要首先考虑案件管辖问题,确认管辖法院。以

    2022-09-29 241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是级别管辖?他的定义是哪些呢?

    上级法院的指令或下级法院的申请(这是审判机构行政级别依附性的体现,司法独立、审判独立,但审判机构却难以摆脱一种行政级别的依附关系而得到根本的独立)。《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

    2022-07-29 15,340
  • 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级别管辖特殊问题的处理

    一、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

    2022-10-29 15,340
  • 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什么,级别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什么1、既考虑案件的性质,也考虑刑期和社会的影响。2、绝大多数案件的第一审由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而且主要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3、只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作了比较具

    2022-11-01 15,340
  • 地域管辖、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是由哪些地区和地区的法院管辖,它解决了横向法院之间的案件管辖问题;级别管辖由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解决纵向法院之间的管辖问题。

    2021-11-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管辖的分类 01:10
    管辖的分类

    管辖的分类如下: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协议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合并管辖。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可就

    3,755 15,340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1,904 15,340
  •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00:51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1,89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