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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监外执行的罪犯有: 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并非同一概念,有其本质区别。 1、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
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监外执行如何办理: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
假释不属于临时监外执行。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悔改,不再危害社会的制度。
对于服刑人员来说,监外执行一般指保外就医,必须附合(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监外执行通常是为一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怀孕期的妇女所制定的一项特殊的刑罚方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
申请监外执行需要先由监区的人民警察进行集体研究,然后报监区办公室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然后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对申请人的病情诊断的鉴定进行审查。 对材料齐全,条件符合的申请人,则把申请提交到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
在假释考验时间内是不能出省的,除非有特殊情况。 假释是一种制度,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时间之后,因为其遵守规定、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悔改表现且不再致危害社会的原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对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