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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免赔责任情况: 1、地震不赔。 2、精神损失不赔。 3、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在上述情况下,司机并不具备上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
交强险责任免除情形有: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免除包括保险人对伤害对象的限制、损失原因的免除和不予承担的费用和损失。 1.对伤害对象的限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保险人对于保险车辆造成的以下特定对象的人身伤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免除包括保险人对伤害对象的限制、损失原因的免除和不予承担的费用和损失。 1.对伤害对象的限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保险人对于保险车辆造成的以下特定对象的人身伤
(一)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
强制交易严格意义上应该表达为强迫交易。强迫交易的行为是指经营者枉顾消费者的意愿,通过某些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接受其服务,因此使得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的行为,严重的会构成强迫交易罪。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市场
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受伤后,受害方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伙食费、误工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