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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主要是指违反相关规定和捕捞许可证制度,从事电、毒、炸等禁捕行为,或者违反禁渔期、禁渔区制度的行为。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同时规定,娱乐性游钓和在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零星水产品的,不必申请捕捞许可证。在未用于养殖用途
我国刑法当中对缓刑的适用条件中并没有限制特定罪名。所以说,一切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行为理论上都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如下: 1、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
用电捕鱼属于采用灭绝性手段捕鱼,是法律禁止的捕劳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不允许使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的一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制度。本罪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比如:采用爆炸、放电、放毒等使水产品正常生长、繁殖受到损害的破坏性方法,情节严重,侵犯了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的,就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从这一条法律规定可知,刑法中并未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罚金数额。而在《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