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诉人不建议缓刑还能判缓吗
公诉人不建议缓刑还能判缓吗

公诉人不建议缓刑还能判缓吗

2020-12-29 152
普法内容
公诉人是公诉机关的代表,不是法院没有权力对被告进行审判,只是建议量刑,最终由法院决定刑期刑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公诉科会不会建议缓刑?
    公诉科会不会建议缓刑?

    公诉科可以建议缓刑。公诉科属于人民检察院下设科室之一,然而检察院具有量刑建议权,是可以建议缓刑的。一般情况下,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2020-12-19 78
  • 没有缓刑建议法院会判缓刑吗?
    没有缓刑建议法院会判缓刑吗?

    有可能会,检察院有检察建议权,也有司法监督权,但司法审判权在法院,检察建议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决定依据,决定依据在法律,决定权在法院或审判合议庭。察院量刑书没有建议缓刑,法院认为适应于缓刑也会判缓刑的,如果检察院认为裁量刑期与刑

    2020-01-04 166
  • 量刑建议2年6个月能不能判缓
    量刑建议2年6个月能不能判缓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

    2020-12-29 312
专业问答更多>>
  • 公诉人公诉人量刑建议缓刑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

    2023-07-16 15,340
  • 家人希望亲戚可以判处缓刑,公诉人建议缓刑吗

    1、犯罪情节较轻。 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022-08-19 15,340
  • 律师要是不建议判缓刑怎样写,还会被判缓刑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

    2023-04-03 15,340
  • 公诉人建议缓刑如何办,,法院是否有希望判缓刑的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但必须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

    2022-08-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还能判缓刑吗 01:02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还能判缓刑吗

    缓刑期间是不能够再次犯罪的,但有些犯罪分子可能因为人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在缓刑期间又犯罪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如果再次犯罪,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缓刑期会直接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罪。其实

    2,533 15,340
  • 缓刑会不会写在量刑建议书 00:53
    缓刑会不会写在量刑建议书

    缓刑会不会写在量刑建议书,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书是针对案件的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对使用的刑罚做出一个量刑的建议,有可能会写建议缓刑的。但是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三个条件:1、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

    1,907 15,340
  • 公职人员判缓刑能保留公职吗 01:17
    公职人员判缓刑能保留公职吗

    缓刑又被称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一般指的是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且如暂缓执行期间确实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即规定一个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限内,犯罪人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

    1,42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