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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
附带民事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1、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 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3、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接受赵**的委托,指派王秀娟、高**律师担任本案受害人叶**、王**的刑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详细阅读了公安侦查卷宗材料,研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故意伤害(轻伤)刑事附带民事,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故意伤害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甘肃炜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亲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王×本人的同意,指派我们两位律师担任被告王×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依法履行我们的辩护职责。 首先,我们对兰州
公诉机关XXXX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诉原告人岳某某,女,XXXX年1月13日出生于XXXX省XXXX县,农民。 被告人王某,男,XXXX年3月6日出生于XXXX省XXXX县。因涉嫌故意伤害,于XXX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已经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那一天开始,被害人
一般不可以。“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至102条都规定了,受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以前都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