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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适用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
包括,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
附加刑一般适用于主刑,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单处追加刑罚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轻的犯罪,犯罪严重的,不独立适用追加刑,需要追加刑的,只能追加适用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管制属于限制自由刑,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属于长期自由刑,死刑属于生命刑。主刑的特点:1、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刑法的主刑与附加刑,存在较大的差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1、二者的内容不同: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