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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致人重伤定为绑架罪,绑架致人重伤的判刑为: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绑架罪指的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只要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也不论客观上采用何种手段,都只以绑架罪一罪定罪处罚。犯罪嫌疑人在绑架中导致被绑架重伤的,在定罪上将会更为严厉。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便构成绑架罪,构成此罪没有时间上的要求。行为人犯此罪的,一般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罪名:1绑架罪:以绑架罪论处,最高刑则为无期徒刑。要对造成的危害后果来量刑。2故意伤害罪:最高为死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下面是理论:《刑法》第239条则并未排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或实行数罪并罚的可能性。
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与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都只认定为是,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形。《》第二百三十九条是对绑架罪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情节
绑架罪,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
以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持该观点的论者认为,我国1997年刑法并没有对故意伤害被绑架人未致人死亡的情形作出规定,也没有排除以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的可能。行为人绑架被害人后,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前犯绑架罪致人死亡的情况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情形,从重处罚。然而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去掉了这一部分的内容,所以犯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则成为了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这种情况在刑法学上称为想象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犯罪人如果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导致被绑架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对其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由此可见,绑架致人死亡最低的刑罚都是无期徒刑,严重的还可能被判处死刑。 另外,值得注
故意伤害罪,主要有三种量刑情节: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这里的轻伤是指致人达到一级轻伤、二级轻伤标准等情形;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