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决定特赦的职权属于谁
决定特赦的职权属于谁

决定特赦的职权属于谁

2023-07-05 1,567
普法内容
决定特赦的职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特赦的理解: 1、含义: 特赦,是指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分子的赦免,即对于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免去其刑罚部分或全部的执行,这种赦免只能消灭其刑,不能消灭其罪。 2、决定机关:特赦的决定权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全国人大。 3、颁布权归属:特赦令的颁发由国家主席发布。 4、裁定和执行机关:特赦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并予以执行。 5、特赦与大赦的区别: 赦免分为两种,分别为特赦与大赦。赦免是国家对刑罚权的放弃,因而导致刑罚的消灭。赦免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行政性。 大赦,是指国家对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分子的赦免。其效力及于罪与刑两个方面,即对宣布大赦的犯罪,不再认为是犯罪,也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已受罪刑宣告的,宣告归于无效;已受追诉而未受罪刑宣告的,追诉归于无效,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二者区别具体如下: (1)对象不同: a、特赦是赦免特定的犯罪人; b、大赦是赦免一定种类或不特定种类的犯罪,其对象是不特定的犯罪人。 (2)时间不同: a、特赦只能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后; b、大赦既可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后,也可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前。 (3)内容不同: a、特赦只能赦免其刑,不能赦免其罪; b、大赦既可赦免其罪,又可赦免其刑。 (4)后果不同: a、特赦后再犯罪的,如果符合累犯条件,则构成累犯; b、大赦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累犯的适用条件: 1、一般累犯的适用条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所谓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 (4)主体条件:犯罪发生时,犯罪人已满18周岁。 2、特别累犯的适用条件: (1)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被判处的刑罚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四)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七)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八)决定特赦; (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二十)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特赦令由谁决定
    特赦令由谁决定

    特赦决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2020-11-23 1,167
  • 特赦是谁的权力
    特赦是谁的权力

    国家主席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08-09 388
  • 特赦令谁有权发布?
    特赦令谁有权发布?

    国家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特赦的“决定权”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全国人大,特赦令的颁发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分子免去其刑罚部分或全部的执行,只能消灭其刑不能消灭其罪。

    2020-05-23 884
专业问答更多>>
  • 特赦由谁决定又由谁颁布

    特赦由什么人决定又由谁颁布 我国现行《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特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特赦令实施特赦。所以,《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提及的赦免,均指我国宪法所

    2023-03-30 15,340
  • 依据主席特赦令,释放哪些罪犯,不属于特赦范围?享受特赦的条件?

    根据主席特赦令,对依据2015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一是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

    2022-02-09 15,340
  • 特赦令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不符合具体判决的,是否属于特赦范围

    属于严重暴力犯罪,不在特赦范围!除非属于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根据主席特赦令,对依据2015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

    2022-02-09 15,340
  • 特赦后再犯罪属于累犯么

    1、特赦后再次犯罪可以构成累犯。 2、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

    2022-11-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生命健康权属于谁 00:51
    生命健康权属于谁

    生命健康权属于自然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生民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生命健康权,是

    1,392 15,340
  •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谁 01:18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谁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由产权人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

    1,970 15,340
  • 领证前买的房子属于谁 01:12
    领证前买的房子属于谁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

    1,451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