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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2020-12-14 2,086
普法内容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国家统一招考人员中录用,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 1、0以上。男性身高在 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 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七条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第二十八条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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