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这种情况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虚拟货币也是一种个人资产。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被骗金额较小,即使去报警,警方一般也不会去立案。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涉及金额太小,达不到立案的标准;而是侦破难度较大,浪费人力和物力。
网上因为虚拟币遭遇诈骗的可以拨打110报案,或者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其交换操作就像某些环境下的货币媒介,但没有真正货币的所有属性,官方将其定义为既不是由央行或公共机构颁发的,也不一定与法定货币价值的数字表示相连。但自然人和法人接受的一种支付和可转移、存储或电子交易方式,总之不是货币,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Q币表现出来的是商品属性而不是信息货币属性,因此不是货币,更不是虚拟货币。大多数网络货币系统以预付费模式运作,即在换入真实货币时发行网络货币,在换出真实货币时回笼货币,其带来的影响有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货币。虚拟货币具有数学特性(持久性、可携带性、可互换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可识别性),而不是依赖于中央权力机构的物理特性(如黄金和白银)或信任(如法定货币)。总之,虚拟货币是由数学支
虚拟货币不是真实的货币,其交换的运作就像一个货币媒介在某些环境中,但不具有真币的所有属性。 后来官方将其定义为“既不是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机构颁发的,也不一定连接到法定货币值的数字表示。但由自然人和法人接
一、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我国并未明确规定虚拟货币属不属于诈骗罪中的公私财物范畴,依据现有的判例,法院的观点认为,像比特币、莱特币等数字货币,在市场中流通,具有市场价值和现金价值,可以认定为合法的财产,如果诈骗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是可能涉嫌
拖欠货款,警察不会管。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以及行政治安管理。拖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介入。对于对方拖欠货款的行为,供货方可以保存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追回拖欠货款。当然,如果对方以欺骗的方
目前法律对虚拟财产的继承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从法理上理解“虚拟财产”,它应该是一种能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价值以及财产属性的权利,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同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