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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如下: 1、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
离婚后不承担债务的范围如下: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二、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五、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
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时,债务于债务承担合同成立时移转于该第三人。该第三人成为债务人,原债务人则脱离合同关系,不再向债权人承担债务。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为不要式行为,不以特定方式为必要。只要当事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
免除债务的行为产生如下法律效果: 一、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贷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
免除行为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
1、免债的直接后果是债务绝对消失。由于债务消失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消失。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除部分债务免除的,只有部分消除。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
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是终止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四)债权人免除债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依照合同性质的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因此,所签订的合同是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还是服务合同或其他合同,依合同性质不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也各不相同。在合同解除前,最好向专业人士进行详细的咨询。 通常,合同解除后,还没有履行的,要停止履行;已经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