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什么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什么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什么构成?

2020-08-19 68
普法内容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情形可以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什么情形可以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符合下列条件下的,行为人才会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牟利为目的;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

    2020-10-15 52
  • 被告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会怎样判
    被告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会怎样判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法院的量刑: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0-07-10 66
  • 新刑法对什么行为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新刑法对什么行为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侵犯的

    2020-10-26 64
专业问答更多>>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什么构成?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

    2022-05-14 15,340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什么构成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

    2022-07-01 15,340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

    2022-07-18 15,340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

    2022-06-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01:07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2,713 15,340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01:02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根据相关的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一部分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在设定时间期限后让给土地使用人,并且要求土地使用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使用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该要通过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的形式进行

    2,337 15,340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01:09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的是债务人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偿清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的使用权在抵押关系生效之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债务到期后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债务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价款优先抵偿

    2,10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