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人数问题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人数问题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人数问题

2020-05-30 140
普法内容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人数众多的,当事人可以推选代表进行诉讼,可以将该代表人列为原告;如果当事人不同意推选代表的,则将起诉的当事人均一一列明为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能撤诉吗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能撤诉吗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能撤诉,但是应当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准许。若是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的也可以申请撤诉。

    2020-10-03 65
  • 行政诉讼中关于协议不可诉的问题
    行政诉讼中关于协议不可诉的问题

    行政诉讼中看协议可不可诉: 1、可诉的协议一般指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作出的协议,例如交警开罚款单,如果被罚款人员认为没有违章不应当受到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该处罚; 2、不可诉行政行为,是指被明确排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2020-02-15 118
  • 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的还能再起诉吗
    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的还能再起诉吗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后,是不能就同一事由再起诉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020-01-27 111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问题

    1、对被告的证据进行质证,主要包括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进行质证;2、原告可就被告举证的事实进行补充或辩解,实践庭审中很少有一方直接向另一方发问的。《》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

    2022-09-01 15,340
  • 有关原告在行政诉讼案中的答辩问题

    原告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答辩: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写出答辩状,原告有权要求查看答辩状,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合理期限内将答辩状复印件发送给原告;原告应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因为被告的答辩状是虚假的。

    2021-11-03 15,340
  • 行政诉讼中原告人数应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中原告人数众多的,当事人可以选举代表进行诉讼,代表人可以列为原告;当事人不同意选举代表的,起诉当事人应当逐一列为原告。

    2021-11-24 15,340
  • 行政诉讼诉讼中原告如何发问

    1、对被告的证据进行质证,主要包括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2、原告可以补充或辩解被告举证的事实,很少有一方在实践庭审中直接向另一方提问。

    2021-10-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00:58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5,378 15,340
  •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包括什么 00:56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

    747 15,340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01:47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

    4,58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