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0-06-16 49
普法内容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法律规定为行为人实施该犯罪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的心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如何掌握立案标准?
    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如何掌握立案标准?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包括:对动植物检疫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将合格动植物建议为不合格,不合格建议为合格的;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等。

    2020-12-10 106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符合怎样的标准才会立案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符合怎样的标准才会立案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为,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 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或

    2020-06-01 102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主犯是否构成犯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主犯是否构成犯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020-04-25 76
专业问答更多>>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

    2022-05-15 15,340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1、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2022-05-15 15,340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有关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条文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

    2022-06-27 15,340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如何判刑

    1、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2022-06-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走私废物罪量刑标准 01:31
    走私废物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逃避海关的监管,将境外的液体、固体或者气态废物运输至中国境内,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如果是单位触犯本罪的,除

    1,169 15,340
  • 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 01:21
    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

    走私文物罪,指的是个人或者单位违反了国家海关及文物相关法规,擅自通过邮寄、运输、携带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在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出于故意。犯罪对象主要为:国家明文规定的禁止出口的文物,表现在违反

    1,198 15,340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量刑标准 01:08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的相关法规,逃避海关的监管,运输、携带、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其中,珍贵动物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

    81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