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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2020-12-11 385
普法内容
立案标准如下: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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