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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除此之外根据案件情节,可以判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有: 1.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
第一种情况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没有出现《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这种情况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日期应当和缓刑考验期起算的日期同时计算即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二种情况是被判处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是指犯有特定罪行的犯罪者,法院判决在一定时间内剥夺所享有的以下政治权利:1、选举权和选举权2、发言、出版、集会、社会、游行、示威自由权3、担任国有机构职务的权利4
我国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起始日期,一般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
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包括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期限,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判处拘役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会有所不同。 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至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和终身之分,具体包含下列四种情况: 1、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管制的期限相等
无期徒刑会被剥脱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几种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一般可以分为两种: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