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2020-09-14 64
普法内容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立案标准为:诉讼参加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应当立案追诉。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过失毁灭证据的,不构成本罪。对于虽属故意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心目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达到哪些标准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才能立案?
    达到哪些标准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才能立案?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诉讼参加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021-07-17 41
  • 主张妨害作证罪的诉讼代理人有哪些
    主张妨害作证罪的诉讼代理人有哪些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

    2020-03-16 95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

    判断构成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四大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司法公正和依法代理的义务;客观方面实施了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

    2020-05-14 86
专业问答更多>>
  •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立案

    1、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或者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2、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

    2022-05-15 15,340
  •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怎么立案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心目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

    2022-09-02 15,340
  •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1.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立案标准 2.《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

    2022-07-24 15,340
  • 妨害作证罪案件诉讼代理人是谁?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

    2021-10-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01:13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有以下几个环节:1、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包含著作权能被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据、侵权获利的证据、原有的著作与有争议的作品之间的异同之处等等材料;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也就是为了证明该作品能

    963 15,340
  • 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 01:02
    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

    对于任何一个刑法罪名要被立案追诉,必须满足犯罪的立案标准,因此并非所有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都构成妨害公务罪。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妨害公务罪的标准,才能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以下的四种情况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1、行为人

    2,123 15,340
  •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 00:56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

    准确上说,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与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没有太多差别。只是由于民事诉讼法实行一事不再审原则,除非双方当事人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发现了新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当事人就不应当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根据相

    33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