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由什么构成?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由什么构成?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由什么构成?

2020-01-17 84
普法内容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会道门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
《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第三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利用会道门罪是重伤罪吗
    利用会道门罪是重伤罪吗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构成有: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2020-11-12 62
  •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刑法判多少年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刑法判多少年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一般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组织、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是指组织、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的行为。

    2020-04-29 44
  •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适用的法律责任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适用的法律责任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

    2020-12-19 59
专业问答更多>>
  •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构成什么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活动不受宪法、法律保护,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欺骗他人,使他人死亡,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本罪的成

    2021-10-09 15,340
  • 如何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活动不受宪法、法律保护,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欺骗他人,使他人死亡,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本罪的成

    2021-10-09 15,340
  • 如何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 (1)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4)客观要件。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

    2022-06-07 15,340
  • 是否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活动不受宪法、法律保护,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欺骗他人,使他人死亡,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本罪的成

    2021-10-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故意伤人罪致重伤怎么判 00:56
    故意伤人罪致重伤怎么判

    故意伤害罪,主要有三种量刑情节: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这里的轻伤是指致人达到一级轻伤、二级轻伤标准等情形;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方式

    3,057 15,340
  •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构成什么罪 00:59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构成什么罪

    对于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行为,需要具体分析: 1、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一般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行为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2,821 15,340
  • 故意伤害致死罪构成要件 00:58
    故意伤害致死罪构成要件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他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具体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 2、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对他人实施了非法的伤害其身体的行为,导致其死亡。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 3、

    1,61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