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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 (二)实质条件: 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2、应当
减刑的程序为: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符合减刑条件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减刑程序的规定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具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或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等情形的,应当减刑。同时减刑的期限不得少于法定期限
(一)对受刑的人考察 对受刑人的考察是适用减刑的基础工作,是减刑的第一道程序。受刑人只有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才能予以减刑,而要认定受刑人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就必须对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加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
1、由监狱公布,减刑的条件; 2、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出认罪悔罪书; 3、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在分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监区; 4、监区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在监区公示三天,无异
刑事案件法律程序的步骤:立案;侦察;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执行。若在某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且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侦查机关立案后,开始进行侦查;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法院
补选支委的程序是: 1、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的方法; 2、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也可由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供全体党员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3、
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具体如下: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