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2020-10-18 92
普法内容
该条解决交通肇事罪的主体问题,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不仅包括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有时还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如第五条第二款中的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承包人、机动车乘车人、甚至行人等)。 根据国务院于1988年3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条有关“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交通肇事行为的主体范围十分宽泛。从实际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看,使用各种机动、非机动交通工具肇事的情形较为普遍,因行人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也时有发生,给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鉴于修订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将交通肇事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因此,《解释》第一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析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是故意杀人罪?
    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是故意杀人罪?

    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2020-05-19 347
  • 十年前有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和量刑规定
    十年前有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和量刑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0-05-06 88
  • 肇事逃逸怎样认定交通肇事罪
    肇事逃逸怎样认定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符合以下条件的认定犯罪: 1、必须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 2、交通肇事者是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并且与交通事故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020-11-08 127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2021最新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00:57
    2021最新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2021最新量刑规则,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行为人的量刑起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因逃逸致一人死亡

    1,142 15,340
  • 交通肇事罪该如何办理取保 00:55
    交通肇事罪该如何办理取保

    交通肇事罪的取保候审,应这样办理: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取保候审进行审查,如果取保候审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决定采

    355 15,340
  • 刑法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00:56
    刑法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刑法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1,72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