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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遗产,儿媳一般没有份,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丈夫父母的遗产继承没有儿媳妇。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对遗产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遗产一般会按照以下的顺序来开始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知,儿媳妇并没有在丈夫父母的
遗嘱中可以将遗产留给儿媳妇。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遗产,可以自由决定将遗产留给任何人。 所以只要立遗嘱人是出于自己意志作出决定的,则将遗产留给儿媳妇的内容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
没有儿媳继承遗产是属于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丧偶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赡养义务,将来可以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
儿子继承遗产,媳妇一般没有份额。如果继承人的父母有遗嘱或者明确表示遗产只由子女继承,那么继承的遗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媳妇有份。
儿媳妇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无权继承遗产。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老人留有遗赠协议或与儿媳妇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的,则儿媳妇有权继承遗产。
要看情况的,若死者有遗嘱指定女儿一人单独继承,继承完毕的遗产属于女儿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没有遗嘱指定女儿单独一人继承,继承完毕的遗产属于女儿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女儿和女婿一人一半。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但特殊情形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