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刑事案件裁定种类:裁定的种类很多:按案件性质分,有刑事裁定、民事裁定和行政裁定; 按裁定的作用分,有程序问题的裁定和实现问题的裁定;按诉讼程序分,有一审裁定和二审裁定,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仲裁裁决的种类有: 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对已查明的部分事实作出的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是一般意义上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当事人事务仲裁的所有争议作出的最终判决; 3、缺席裁决,
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 3、缺席裁决
法院作出裁定后产生的法律效力为: 1、破产程序的终了。破产和解效力应使破产程序终了,但作为破产债权人会议,仍必须处理此前破产程序所剩下的事务。 2、对破产企业的效力。基于破产和解的生效,在破产程序终了
裁定的种类很多:按案件性质分,有刑事裁定、民事裁定和行政裁定;按裁定的作用分,有程序问题的裁定和实现问题的裁定;按诉讼程序分,有一审裁定和二审裁定,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
具体的行政裁定类型如下:一、裁定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对不符合提起诉讼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第二,裁定驳回起诉。经审查,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已立案受理但不符合起
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具体如下: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刑事判决是指,审判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并参照规章规定,对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性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判决;刑事裁定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者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一个刑事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有一个,但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