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卖淫嫖娼怎么样认定
卖淫嫖娼怎么样认定

卖淫嫖娼怎么样认定

2020-05-28 159
普法内容
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指卖淫者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的主观目的是营利,而不是以感情、激情或者生理需求为目的。这就排除了:以恋爱为基础发生的婚前、婚外性行为;以交朋友、单纯追求性刺激为目的而发生的性行为;双方没有金钱交易,单纯地为获得生理满足而发生的性行为。目前,关于卖淫嫖娼的认定,认为“营利”不仅包括金钱,还包括财物或其他物质利益,大部分人也赞同这种观点,因而在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双方涉及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利益,公安民警便将其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对于卖淫、嫖娼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么判定卖淫嫖娼的
    怎么判定卖淫嫖娼的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

    2020-06-14 327
  • 卖淫嫖娼未遂
    卖淫嫖娼未遂

    嫖娼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0-01-04 206
  • 什么叫做卖淫嫖娼
    什么叫做卖淫嫖娼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阴道交、口淫、手淫、肛交等)的行为。卖淫、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会传播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等传染性疾病。

    2020-05-01 585
专业问答更多>>
  • 怎么判定卖淫嫖娼

    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指卖淫者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的主观目的是营利,而不是以感情、

    2023-11-02 15,340
  • 卖淫嫖娼到底要如何认定

    1、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指卖淫者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的主观目的是营利,而不是

    2023-01-02 15,340
  • 什么是嫖娼、卖淫嫖娼的区别

    “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同一种行为的表述,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是指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自愿发生不正当的性

    2022-02-04 15,340
  • 嫖娼判多少年卖淫嫖娼怎么处罚

    嫖娼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罚款、拘留,不构成犯罪,不存在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

    2023-11-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卖淫嫖娼犯罪吗 01:06
    卖淫嫖娼犯罪吗

    卖淫嫖娼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卖淫嫖娼的处罚: 1、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

    719 15,340
  • 卖淫嫖娼处罚标准是什么 01:25
    卖淫嫖娼处罚标准是什么

    卖淫行为是指,双方以交易为目的的性行为,其属于一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卖淫被抓到之后,会给予治安处罚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处罚,其次会给予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外籍人员,还会没收护照,限制离境,治安处罚一般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但是卖淫行为

    2,486 15,340
  • 怎么才算嫖娼? 01:16
    怎么才算嫖娼?

    算嫖娼的方式如下:嫖客的认定标准是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是指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自愿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或者说,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

    6,98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