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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
收养小孩的办理程序如下: 1、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 3、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非法收养的处理如下: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申请。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证件和材料,登记机关包括福利院或民政局;审查。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登记。审查后,符合标准的,登记机关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办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及以下文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证明;(三)
(一)领养人的申请书。 领养人需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领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领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二)领养人应提供的证件: 1、居民身份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要收养儿童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有无子女或者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
变更抚养关系有两种方式: 1、父母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变更抚养关系。 2、父母一方作为原告,将另一方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 一般建议先由父母双方就抚养关系变更事宜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的,则通过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我国法律作出以下几点规定: 1、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应当承担抚养义务,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2、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等; 3、有固定的收入的一方,子女的抚养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