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行政机关期限是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行政机关期限是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行政机关期限是

2020-10-29 512
普法内容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行政机关的期限是二日内,一般情形下自收缴罚款之日起算,若是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算。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机关收到当场收缴罚款后缴付期限有没有规定
    行政机关收到当场收缴罚款后缴付期限有没有规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当场行政处罚罚款范围有哪些 违法事

    2023-10-26 92
  •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数额如何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数额如何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数额如下: (1)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即处罚较轻的案件; (2)对于那些即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需要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种类的,

    2023-10-25 163
  •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缴纳罚款的情形有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缴纳罚款的情形有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2020-02-26 101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收缴罚款的凭证是什么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凭证是: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

    2023-12-10 15,340
  • 执法人员收缴罚款可不可以当场就行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

    2022-11-11 15,340
  • 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法》设定了三种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

    2022-02-28 15,340
  • 当场收缴罚款的期限是多久

    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商务主管部门,在水上当

    2022-03-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 00:49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1、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3、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4、偶犯或者初犯;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

    1,340 15,340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是 00:53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是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一般是:十五个工作日内。 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经当事人签收后,三个工作日下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送达当事人手上的,当天起算起,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罚,而当当事人拒绝签署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送达

    1,819 15,340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 01:08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一般可以分为两种: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

    1,370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