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特点是什么?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特点是什么?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特点是什么?

2020-02-02 80
普法内容
关于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也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犯罪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下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

    2022-04-14 397
  • 什么是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什么是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特殊侵权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即不仅具备一般侵权行为责任的全部要件,或者还须具备其他要件时,当事人才能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 常见的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有: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权民事责任。 2.法人工作人员的侵权责

    2021-01-25 122
  • 对特别情况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做出了哪些特殊的规定
    对特别情况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做出了哪些特殊的规定

    对特别情况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的特殊规定如下: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

    2020-05-08 112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

    2022-03-28 15,340
  • 什么是刑事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2、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

    2022-06-03 15,340
  • 刑法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

    2022-03-23 15,340
  • 特殊人员刑事责任能力是怎样的?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

    2022-03-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00:56
    什么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具体包括以下两类人:1、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2、行为时因患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是不能控制自己的

    4,335 15,340
  • 特殊累犯是什么意思 01:10
    特殊累犯是什么意思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特殊累犯不同于一般累犯。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国家规定的特定之罪,并且已经受过刑罚处罚,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国家对于特殊累犯的打击程度要高于一般累犯的打击程度。特殊累犯,要求犯罪分

    1,326 15,340
  •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01:08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有下面三点特点: 第一,可撤销合同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就是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的内容不符合合同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当事人可能因为某种原因签订合同,而非自愿,比如受到胁迫欺诈、由于重大误解或者乘人之危而被迫签订合同,这时候,

    87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