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没约定利息的个人借款怎么处理
没约定利息的个人借款怎么处理

没约定利息的个人借款怎么处理

2021-02-16 60
普法内容
没约定利息的个人借款的处理:借款合同无约定利息,一般事后不能主张;对方逾期不偿还借款时,可主张逾期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么处理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
    怎么处理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

    要处理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协商重新约定利息,一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0-09-16 75
  • 私人借钱利息多少合法,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私人借钱利息多少合法,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私人借钱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借款未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重新协商

    2021-03-03 181
  • 双方没约定利息,借款人支付利息后反悔,如何处理
    双方没约定利息,借款人支付利息后反悔,如何处理

    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又要求出借人返还的,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情形外,法院不予支持。

    2020-03-17 93
专业问答更多>>
  •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1.个人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款人自愿支付的除外。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

    2022-06-23 15,340
  •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如何处理

    1、个人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贷款方不能要求借款方向其支付利息。 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

    2022-06-24 15,340
  • 个人借款未约定利息的怎么处理?

    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视为无息借款,因为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而对方没有在还款日内还款可主张逾期利息。禁止高利放贷,借

    2022-05-28 15,340
  • 个人借款未约定利息的怎么处理

    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视为无息借款,因为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而对方没有在还款日内还款可主张逾期利息。禁止高利放贷,借

    2022-05-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00:57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1,890 15,340
  • 好友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还需要支付利息吗 01:12
    好友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还需要支付利息吗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1,365 15,340
  • 借款利息超过本金法院怎么处理 01:02
    借款利息超过本金法院怎么处理

    借款利息超过本金要看该利息约定是否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3,639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