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过紧日子的调节措施
过紧日子的调节措施

过紧日子的调节措施

2020-04-21 441
普法内容
财务部门向机关司局印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强调每笔支出都要精打细算,讲求绩效,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引导各单位对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进行整合,积极采取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会议、培训等活动。在此前预算压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差旅费、会议费压减40%以上,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压减50%以上,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具体措施》第一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财务部门向机关司局印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强调每笔支出都要精打细算,讲求绩效,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引导各单位对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进行整合,积极采取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会议、培训等活动。在此前预算压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差旅费、会议费压减40%以上,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压减50%以上,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目的
    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目的

    政府过“紧日子”,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过“好日子”。

    2020-04-20 142
  • 节假日的调休
    节假日的调休

    调休是国家利用公权力直接改变了公休日的日期,将一个不属公休日的日期直接改为公休日。

    2020-10-15 744
  • 紧急措施的解除应由谁宣布
    紧急措施的解除应由谁宣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紧急措施的解除应当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2020-03-12 260
专业问答更多>>
  • 节假日电气设施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预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电气作业人员对安全必须高度负责,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落实。安装电气必须符合绝缘和隔离要求,拆除电气设备要彻底干净。对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定要有效

    2022-03-21 15,340
  • 适用紧急状态期采取的紧急措施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

    2022-03-30 15,340
  • 国家法定节假日噪音采取措施

    法定节假日噪音施工,没有法律规定是否合法。但是对噪音施工的,可以向环保局投诉。如果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投诉对其实施监管。声音污染归环保局监

    2023-08-25 15,340
  • 取保候审的紧急措施有哪些?

    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

    2023-01-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安机关对调查的恐怖活动嫌疑人约束措施 01:13
    公安机关对调查的恐怖活动嫌疑人约束措施

    公安机关对调查的恐怖嫌疑人的约束管制具体如下: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定期向公安机

    9,438 15,340
  • 国庆节节假日几天三薪 00:58
    国庆节节假日几天三薪

    国庆节节假日是七天的三倍工资。因为国庆节的法定假期为七天,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

    4,010 15,340
  •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款 01:10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款

    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两种,一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另一种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有: 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还没有生效的; 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达到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时间的; 案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

    3,92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