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诉状怎么写
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诉状怎么写

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诉状怎么写

2020-10-02 125
普法内容
针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有相关规定。该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受理怎么办
    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受理怎么办

    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

    2020-10-04 543
  • 公安机关不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决定书怎么办
    公安机关不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决定书怎么办

    公安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去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应当受理,检察院主要看报案过了多长时间,没超过63天,检察院让你继续等,超过63天,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处理。

    2020-02-26 1,124
  • 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书怎么写?
    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书怎么写?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有共同申请人的,应将每一申请人的

    2020-12-16 648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怎么办需要立案状态

    答: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直接向检察院报案,或者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并要求他们说明理由。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但在实践中,效果很差。

    2021-11-30 15,340
  • 不予立案不起诉怎么办,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怎么办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

    2022-02-16 15,340
  • 自诉案件不知道公安机关立案了怎么办?

    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022-07-13 15,340
  • 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不立案,受害人怎么办,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处理

    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者,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不追究,其行为违法,受害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

    2022-02-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案件上诉状怎么写 00:59
    刑事案件上诉状怎么写

    刑事案件上诉状的写法:1、应当写明上诉人的基本信息;2、写明上诉事由;3、写明上诉请求事项;4、写明上诉所据的事实和理由;5、上诉人签字或者盖章。刑事上诉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以及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

    2,573 15,340
  • 帐户被公安机关冻结怎么办 01:18
    帐户被公安机关冻结怎么办

    当事人的银行帐户如果被公安机关冻结,此时,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在其调查完成之后,如果没有其他的问题,当事人的账户会及时被解冻。如果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则直到对应的案件结案为止,当事人的账户才能依情况解冻。因此,如果当事人并未涉嫌

    9,641 15,340
  •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00:58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

    6,31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